2011م - 1444هـ
行凶:特指伤害他人身体,必须由罪犯者自身
受刑或缴纳罚款或赎金。
施行刑法的哲理:
真主亲手创造了人祖阿丹,并把自己的精神注入其
体内,使他优越于其他的被造物,为了一件重大的使命
而让他们成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制者:崇拜独一无偶的
真正(认主独一),让所有的人类都成为他的子孙后代,
同时为他们派遣了众使者(愿主赐福之,并使其平安),
降示诸经典,这是为了让人类认主独一(只崇拜独一的
主),并以天堂承诺崇拜真主并顺从他命令的人;以火
狱恐吓所有否认真主,违反其禁令的人。
人类中有一些人由于信仰的脆弱而不响应其信仰
的号召,或是由于弱智儿蔑视真主这个统治者,所以就
有敢于犯罪的念头,而去伤害他人的生命,尊严或财产。
为此真主在今世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来制止人犯罪。
因为,仅凭书面形式的命令和禁止让人们停足在真主的
禁令前,对一部分人是不够的。如果不是这些刑法,就
会有很多人犯罪,不谨慎的对待律令。
刑事犯罪与法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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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循真主的法度可以保护生命,维护人类的利益,
抑制邪恶的灵魂,遏止没有仁慈的冷酷之心。
执行刑罚可以制止杀人,敌对,维护社会安宁,使
穆斯林民族获得生命,制止流血,医治死者家属心中的
创伤,实现公正和安宁,保护这个民族不受野蛮杀戮者
的伤害。
犯罪分子在地方上制造恐惧,使妇女成为寡妇,儿
童成为孤儿。
清高的真主说
[(١٧٩)
【有理智的人们啊!你们在抵罪律中获得生命,
(以此为制),以便你们敬畏。】P0F
1
报酬、惩罚不在今世,而是在后世,但是真主
为今世制定了种种刑法来维护社会安宁,禁止为非作
歹、仇恨和压迫!
五件应受保护的事情:
伊斯兰重视保护所有天启法律一致认同需要保护
的五件事:信仰、生命、理智、尊严、财产。把侵犯这
五项事务当作犯罪,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。只有维护好
1《黄牛章》第 179 节
刑事犯罪与法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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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五项事务整个社会才会祥和,每个人才会安心!
权利分两种:
1-人与主宰之间的权利:认主独一,崇拜真主之后
最重要的就是拜功。
2-人与人之间的权利:最重要的就是生命。
在复活日,每个人第一个要受清算的就是拜功,人
与人之间第一个要受清算的是血。
杀人的法制:
无故杀人是举伴真主之后的最大罪恶之一。信士只
要没有侵害无辜的生命,就仍在信仰的范围之内,杀人
是一种大罪,今世和后世都会受到惩罚。
1-清高的真主说:
【谁故意杀害一个信士,谁要受火狱的报酬,而
永居其中,且受真主的谴怒和弃绝,真主已为他预备
重大的刑罚。】P1F
1
2-艾奈斯·本·马立克(愿主喜悦他)的传述,先
知(愿主赐福之,并使其平安)说:“大罪中的大罪是:
1《妇女章》第 93 节
刑事犯罪与法度
惩罚1. 刑事犯罪;2.杀人的种类 (1.故意杀人;2.似故意杀人;3.误杀)3.伤人的法律,4.杀人应付的罚金,5.伤人应付的罚金。二.真主的法度:1.通奸应受的刑罚;2.诽谤他人清白的刑罚;3.饮酒的刑罚;4.偷窃的刑罚;5.拦路抢劫的刑罚;6.反对穆斯林执政者的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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